原标题:ST高升:关于原实控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余额为 8,921.27万元,原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8,826.69万元,共计 17,747.96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因公司尚未完全解决上述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韦振宇、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李耀在未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或授权的情况下,多次私自使用公司公章以公司名义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对原控股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原实际控制人韦振宇之关联方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一、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 8,921.27万元,违规担保情况详见列表:
序 号 |
债权人 |
被担保人 |
违规担保 金额(万 元) |
公司承担担 保类型 |
截至目前 违规担保 余额(万 元) |
进展情况 |
1 |
北京中泰创盈 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 |
蓝鼎实业(湖 北)有限公司 |
45,000 |
连带责任担 保 |
— |
1892.22 中泰创盈起诉标的 万 元,法院一审裁决公司担保无 效且无责,二审裁决公司无责。 |
2 |
深圳市前海高 搜易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蓝鼎实业(湖 北)有限公司 |
44,610 |
连带责任担 保 |
— |
高搜易仲裁申请标的金额 53,681.04 2023 7 万元。 年 月, 深圳国际仲裁院终局裁决公司 无责。 |
3 |
北京北洋博天 商贸有限公司 |
北京文化硅谷 资产运营集团 有限公司 |
12,829 |
连带责任担 保 |
— |
15072.20 北洋博天起诉标的 万 元,一审裁决公司担保无效且 无责,二审判决公司无责。 |
4 |
中国华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市分 公司 |
北京市神州百 戏文化产业有 限公司 |
55,000 |
连带责任担 保 |
— |
华融北分起诉标的 71136.74万 元,法院终审已裁决担保无效。 |
5 |
天津百若克医 药生物技术有 限责任公司(原 为北京碧天财 富投资有限公 司) |
北京宇驰瑞德 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连带责任担 保 |
— |
公司现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医 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已承 接碧天财富债权,并已无条件 免除上市公司责任。 |
6 |
天津百若克医 药生物技术有 限责任公司(原 为朱凯波) |
北京华嬉云游 文化产业有限 公司 |
2,500 |
共同借款 |
— |
公司现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医 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已承 接朱凯波债权,并已无条件免 除上市公司责任。 |
7 |
上海汐麟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宇驰瑞德 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连带责任担 保 |
详见注释 |
上海汐麟 2019年 8月撤销对公 司的担保请求诉讼。律师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根据九民 纪要及新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担 2022 6 保应无效。公司 年 月收 到上海汐麟寄送的《履行保证 责任通知书》,要求公司履行 连带保证责任。 |
8 |
深圳市宝盈保 理有限公司 |
蓝鼎实业(湖 北)有限公司 |
1,418.09 |
连带责任担 保 |
详见注释 |
该笔借款根据合同担保已过 期,根据律师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认为依据九民纪要及 新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担保无 效。 |
|
|
北京卓越领创 科技中心(有限 合伙) |
10,000 |
连带责任担 保 |
详见注释 |
|
10 |
深圳市民信惠 商业保理有限 公司(原名为 “深圳国信保理 ” 有限公司) |
北京世宇天地 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
4,000 |
连带责任担 保 |
— |
民信惠保理受偿其他保证人部 分还款,起诉标的变更为 3262.40万元。法院一审已判决 公司无责,二审判决公司无责。 |
11 |
宁波华沪银匙 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
北京市神州百 戏文化产业有 限公司 |
1,668.33 |
连带责任担 保 |
1,277.25 |
法院二审判决公司承担 1/2还 款责任,浙江高院驳回公司再 审申请。目前还未执行。2023 年公司计提前三季度利息。 |
12 |
田恒伟 |
北京华嬉云游 文化产业有限 公司 |
4,715 |
共同借款 |
3,731.88 |
蓝鼎实业确认其债权为 2459.80万元。2023年公司计提 前三季度利息。 |
13 |
蔡远远 |
北京华嬉云游 文化产业有限 公司 |
4,000 |
共同借款 |
3,912.14 |
蓝鼎实业确认其债权为 2197.10 2023 万元。 年公司计 提前三季度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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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15,740.42 |
-- |
8,9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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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对于上表第 7-9项违规担保事项,目前仅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无责。
因深圳市宝盈保理有限公司、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未在保证期间内向公司主张保证责任、上海汐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也未起诉,前述违规担保事项未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公司未拿到相关事项的法院判决结果等生效法律文书。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18年 7月 18日,原实控人韦振宇违规使用公章,以公司名义作为借款人,韦俊康、韦振宇作为担保人共同与董云巍、鄢宇晴签订了《借款及保证协议》,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 4,000万元,借款期限 3个月,月利率 2.5%。2018年 7月19日,董云巍、鄢宇晴按协议约定向原实控人关联公司北京文化硅谷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转账支付了 4,000万元借款本金。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指定付款人已向债权人及其指定收款人共支付借款本金、利息合计金额 858万元。
2020年 11月 3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公司需承担责任。公司已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预计需偿还本息合计 8,826.69万元。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督促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因公司尚未完全解决上述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