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6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常金罚决字〔2024〕52号、53号、54号)显示,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承智(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杨剑(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贷款“三查”不尽职。
常州金融监管分局决定对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5万元,对王承智、杨剑处以警告。
浦发银行(600000.SH)年报显示,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持股51%的主要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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