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立法促进外商投资 推动数据跨境流动

2023年12月02日 经济刃舞 阅读(80369)

  外资已经成为北京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11月22日,北京商报记者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获悉,当前,受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速调整影响,外资投资形势出现了新的变化,为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北京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草案)》,将主要在投资准入、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投资便利、投资服务上更进一步。

  加大政策力度

  进一步补充细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外商投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需要,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崔杨表示,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在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便利和服务等方面,进一步补充、细化上位法规定,以法治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近年来,外资已经成为首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据悉,“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实际利用外资累计796亿美元,占全国比重超11.8%;2022年北京市实际利用外资174.1亿美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2.7%,高于全国增速4.7个百分点。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全球范围内产业链供应链加速调整,外商投资形势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对此,崔杨指出,有必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地方立法,发挥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两区”建设优势,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为构建首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法治保障。

  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北京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据悉,草案共9章43条,分为总则、投资准入、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投资便利、投资服务、法律责任、附则。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草案能与《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形成有效衔接,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相关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本市制度型开放;严格落实上位法规定,积极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高度关注市场主体诉求,着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突出北京特色,强化北京外商投资服务优势。

  准入更自由

  便利更创新

  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外商投资准入预期。据悉,北京市依法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外资与内资平等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

  另外,还推出了实施外资试验性政策措施。草案明确北京市利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外商投资扩大开放试验性政策措施,为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积累经验。

北京拟立法促进外商投资 推动数据跨境流动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在投资便利上进一步创新。据悉,北京市将实施数据跨境制度。依法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制度;市网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开辟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促进数据安全有序自由流动。

  对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深入研究。“进一步促进数据跨境自由流动,要对标国家正在进行的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的有关精神,就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定‘负面清单’‘明确无需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等促进数据跨境流动便捷性的内容加以规范。”

  其次,草案支持资金可跨境流动。按照国家规定支持真实合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有关的所有转移可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外商投资企业外籍职工和香港、澳门、台湾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自由汇出。

  此外,草案鼓励利润再投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实行与新增外资相同的配套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探索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免于外汇登记制度。

  管理更优化

  服务更完善

  在投资管理上,草案重点在登记注册、项目备案、监管执法三方面进行优化。

  优化登记注册。草案明确,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办理流程,提高登记注册效率;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外商投资者身份认证数据对接验证机制,实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网上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支持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东发生变化提出的互换内外资企业类型的变更申请。

  优化项目备案。据悉,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办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应当向发展改革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申请;对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全部项目信息后即视为备案。

  优化监管执法。草案指出,有关部门应当统筹涉外商投资企业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支持统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涉企执法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在投资服务上,两项服务和三个机制需要关注。两项服务包括“一窗受理服务”和“政策精准服务”。据悉,涉外政务服务事项实施“一窗”综合受理;有关部门依法确定涉外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流程和材料等,并向社会公布;健全国际化网络服务平台,为外商投资提供数字化集成服务。

  三个机制具体为政企沟通机制、项目服务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根据草案,北京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区人民政府要定期召开与外商投资企业与高层的沟通交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商务部门应当梳理形成外商投资企业诉求清单,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建立健全重点外商投资项目服务机制,为重点项目洽谈、签约、注册和运营等提供全流程服务,采取服务包、管家服务等方式,统筹推进、协调落实服务事项,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日常化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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