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 139408.SH/1880167.IB 18瑞专01/18瑞专债01
184579.SH/2280418.IB 22瑞安02/22瑞安债02
184339.SH/2280152.IB 22瑞安01/22瑞安债01
184052.SH/2180373.IB 21瑞安01/21瑞安债01
254038.SH 24瑞资01
251964.SH 23瑞资02
194542.SH 22瑞资02
196484.SH 22瑞资01
196012.SH 21瑞资01
151604.SH 19瑞安04
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未决诉讼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子公司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瑞安经
开”)存在未决诉讼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具体情况
2011年1月28日,瑞安经开与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建工”)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约定由浙江建工承建瑞安总部经济大楼工程。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纠纷,浙江建工于2023年1月7日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瑞安经
开支付工程款 56,526,805.23元,履约保证金 2,371,500元等共计
64,498,206.97元。
本案于2023年7月4日开庭,根据[(2023)浙0381财保354号
之二]民事裁定书,瑞安市人民法院冻结瑞安经开银行账户资金
20,844,060.41元以及查封登记在瑞安经开名下坐落于瑞安市飞云新
区永定路以西,江南大道以北(宋家埭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瑞安经开于2023年10月31日发起反诉,反诉浙江建工存在多
项违约行为,需要向瑞安经开赔偿费用合计52,442,832.64元。
2024年3月28日,本案更换案号再次开庭审理,目前仍在审理
过程中,暂未出具最终判决结果。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本次诉讼于2023年7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瑞安经开于
2023年10月31日发起反诉,2024年3月28日再次开庭审理。目前
仅就保全出具了裁定,暂未作出判决。
三、判决、裁定情况或仲裁裁决情况
保全裁定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之,《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查封登记在被保全人名下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名下坐
落于瑞安市飞云新区永定路以西,江南大道以北(宋家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产权证号瑞国用(2015)第 000750号](期限为采取保
全措施之日起三年,期满未申请续冻则自动解除);
2、冻结被保全人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名下在中国银行温
州瑞安滨江支行374058350609账户内的存款20,844,060.41元(期限
为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一年,期满未申请续冻则自动解除)。
四、影响分析
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判决,因此赔付金额暂未确定。涉及赔偿金额
为64,498,206.97元,占公司2023年末净资产的0.46%,所占比例较小。
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在存续期内
做好信息披露的工作,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