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86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2024年04月21日 经济刃舞 阅读(83047)

【20:36 黑芝麻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黑芝麻(股票代码:000716)公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078,204.4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495,724.6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7,557,050.22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可供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 168,139,530.01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3,489,550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7,674,477.50元(含税),占本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87.4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实现盈利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达到 3,500万元(含)以上的,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总额不超过当期实现净利润 60%的现金红利。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未来三年分红规划》)的规定,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盈利和经营资金需求,制定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分派。

【20:36 青岛金王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青岛金王(股票代码:002094)公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3年度

经审计的净利润 44,914,137.36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 2023年度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4,491,413.7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157,549,061.46 元,扣除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18,199,999.0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79,771,786.0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95,466.19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422,649.73元。

公司 2021-2023年合并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

-782,142,378.36元。截至 2023年底合并未分配利润-363,182,154.7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179,771,786.08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营,及满足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 2023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0:36 蒙娜丽莎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蒙娜丽莎(股票代码:002918)公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66,238,358.55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7,457,014.76元,母公司 2023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87,926,400.83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并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截至 2024年 4月 18日,公司总股本为 415,179,353股,回购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379,004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22,640,104.70元(含税)。

自 2024年 4月 19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提出的,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20:36 圣阳股份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圣阳股份(股票代码:002580)公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575,975.5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0,424,198.37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7,042,419.8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616,845,917.26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610,758,826.1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业务开展及资金需求,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3,868,9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7元(含税),共计25,870,532.6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下一年度。

若在上述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0:36 沃特股份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沃特股份(股票代码:002886)公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96,065.3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1,166,941.34元。公司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273,957.92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63,795,643.02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2023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63,795,643.02元。

为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260,988,865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现金红利 0.07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 1,826,922.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0.99%。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所持有的该公司 2,214,7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若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基数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36 通达创智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通达创智(股票代码:001368)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3,86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8.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7.2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6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8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4月 26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4月 29日。

【20:36 钧达股份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钧达股份(股票代码:002865)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08,300.00股后的227,847,8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46176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6.71558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9235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4617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26日。

【20:36 德赛西威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德赛西威(股票代码:002920)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555,006,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8.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7.5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注】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68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84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4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4月 29日。

【20:06 河源富马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河源富马(股票代码:430482)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87,426,267.7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8,312,395.98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61,71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61,71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171,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20:06 兴荣高科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兴荣高科(股票代码:831941)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81,180,783.8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0,124,844.88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61,192,869股,以应分配股数61,192,869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9,581,718.08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20:06 辰泰科技公布2023年分红方案预案】

辰泰科技(股票代码:833681)公布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9,029,617.0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311,394.27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50,0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50,0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00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20:06 晟融数据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晟融数据(股票代码:870733)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524,808.2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43,889.0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12,0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36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243,2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20:06 何氏协力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何氏协力(股票代码:870911)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8,471,500.5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897,386.2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4,145,000股,以应分配股数44,145,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3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871,285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20:06 风帆科技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每10股送红股1.697股)】

风帆科技(股票代码:430221)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53,176,854.5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649,294.21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7,121,015股,以应分配股数47,121,015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送红股1.697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7,996,436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20:06 鑫光正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送红股2.60股)】

鑫光正(股票代码:834422)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399,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60股,每10股派0.86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115,399,8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45,403,748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92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46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514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06 百丞税务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百丞税务(股票代码:835500)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7,057,904.7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647,166.78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5,0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5,0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20:06 明远创意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明远创意(股票代码:873567)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56,603,900.9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9,166,656.2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93,95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93,95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269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5,619,225.5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20:06 信易科技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信易科技(股票代码:831318)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8,545,994.9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676,244.06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20,0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20,0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8,00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20:06 康乐药业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康乐药业(股票代码:832126)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612,135,052.0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86,693,598.04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861,371.16元,母公司净利润179,159,941.13元,提取法定盈余共计 0元(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产 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179,159,941.13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78,2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78,2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1,28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20:06 君宇科技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每10股送红股3股)】

君宇科技(股票代码:835527)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4,325,140.5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425,239.8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26,91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26,91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8,073,000股,派发现金红利2,691,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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