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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股份冻结情况被罚,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

2024年03月11日 经济刃舞 阅读(94187)

金融界2024年03月07日消息,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公告,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股份冻结情况,被出具警示函。

据公告,2023年3月15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冻结全华光电控股股东天门嘉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涛股份4,751,000股、3,00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份的36.66%、23.15%,冻结期限均为2023年3月15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止。全华光电未及时披露上述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股份冻结情况。

全华光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对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详述,全国股转公司对全华光电、天门嘉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姚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提出警示,要求其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同时,全国股转公司将此次惩戒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股份冻结情况被罚,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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