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1月24日消息,普安县兴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噪音污染,被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罚款20000元。
据公告内容,接群众反映普安县兴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副井口瓦斯抽风泵噪音影响其正常生产生活。2023年10月31日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普安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黔西南州和兴质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到普安县兴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副井口瓦斯抽风泵处进行噪音检测,该矿现场负责人和反映人全程陪同检测,现场检测了项目北侧约200米(风机口下方)和地瓜社区坳上组5号住户处(院坝、次卧、客厅),2023年11月10日 黔西南州和兴质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QXNHX-JH-2023523)显示:地瓜社区坳上组(5号住户次卧) 夜间40.8(dB(A)), 地瓜社区坳上组(5号住户客厅)夜间42.3 (dB(A))。
普安县兴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36条/款/项,构成了噪音污染违规行为。因此,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进行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