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毕华章 西安报道
对于自然资源发达的省份,中央和地方如何共享矿业权出让收益?陕西最新出台的一份实施办法给出了办法和思路。
2月20日,陕西省财政厅发布关于《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其中规定,“按照中央40%、省级36%、市级12%、县级12%的比例分成,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这是新规对这一收益分成比例的进一步明确。同时,新规也明确首次征收比例调整为15%,以及新老划断、欠缴补缴等相关政策。
结合能源资源大省陕西此前在矿业权出让方面的诸多高溢价成交项目,外界对此项新规的关注更为上心。
2023年12月下旬,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税务局正式印发《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新规较之以往有所调整。
此次矿业权出让收益新规的出台,有着相关政策背景。
矿业权出让收益,是国家基于自然资源所有权,依法向矿业权人收取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包括探矿权出让收益和采矿权出让收益。
2023年5月,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联合出台《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省财政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税务部门根据新修订的办法,细化本地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制度。
去年8月,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制定了《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对非油气矿产和油气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进行了明确。
按照中央要求,陕西省财政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一起,多方征求意见,与省自然资源厅一起召开3次征求意见座谈会,赴渭南市(6家)和榆林市(13家)当面听取矿山企业的意见建议。在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原《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综〔2017〕68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了新的《办法》。
陕西省财政厅解读称,中央新办法延续执行了现行办法大部分条款,并结合征收管理实际情况,对部分条款进行了细化、调整和补充。在落实中央明确的政策条款的同时,按照中央要求,结合省情,陕西省对有关方面进行了明确、细化和完善。
其中,保持原有省以下分成体制。中央新旧办法均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为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按照4:6的比例分成,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地方分成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级之间的分配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按照中央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陕西省改革方案中对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省市县分成比例保持不变。
因此,陕西此次将原规定“由中央和地方按照4:6的比例分成”内容,调整为“按照中央40%、省级36%、市级12%、县级12%的比例分成”,保持旧政策省市县分成比例不变。
矿业权出让方式包括竞争出让和协议出让,征收方式则包括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征收或按出让金额征收。
其中,出让收益率是指矿业权出让收益占矿产品销售收入的比率。
新规明确,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收益从通过出让金额的形式征收,转变为主要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方式征收。
原来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招拍挂结果确定。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的,按照评估价值、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市场基准价由地方矿产资源部门制定,经省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对属于资源储量大、矿山服务年限较长、市场风险较高等情形的矿业权,可探索通过矿业权出让收益率的形式征收。出让收益率是指矿业权出让收益占矿产品销售收入的比率。
在国家新出台的《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目录(试行)》中,也将具有重要战略作用、勘查风险较高、对产业链影响较大的144个矿种(占法定173个矿种的83.2%)纳入《矿种目录》,主要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方式征收。
对砂石土类等勘查风险较低或可直接出让采矿权的矿种,未纳入《矿种目录》,仍按金额方式征收。
同时,陕西此次也将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进行了明确。经与自然资源部门反复商量和听取各地意见,陕西省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由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且不高于20%,调整为15%。
“这样,一方面体现了国家对矿产企业减负的导向,另一方面也考虑了不对相关市县造成比较大的冲击和波动”。陕西省财政厅解读称。
此外,对企业欠缴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具体时间进行了明确。为了与陕西省原《办法》确定时间保持一致,此次将欠缴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征收时间统一修改为“2003年12月31日”。
并且,明确新老划断政策,区分欠缴情形,明确补缴政策。此举旨在着力减少因为政策调整带来的对已出让矿业权的影响。
能源大省陕西的矿业权收益中,煤炭矿业权是比重较大的一个板块,由此也为地方财政带来积极效益。
例如,去年3月21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公开挂牌出让神木市木独石犁南―牛定壕区块煤炭勘探等7宗煤炭矿业权,起始总价62.06亿元,共124家企业参与竞拍。
神木是陕西核心煤炭产区之一,也是世界特大煤田之一神府煤田覆盖范围,该煤田是我国已探明的最大煤田。在神府煤田开采煤炭,是许多人的梦想。对于这次难得的竞拍机遇,参与企业竞相出手。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披露了这次竞拍的一个细节。经过8个小时的激烈竞价,最终总成交金额396.52亿元,总体溢价率达538.93%。
按照20%的首付比例计算,彼时预计将为陕西去年一季度增加财政收入超79亿元。
那次竞拍出让的7宗矿业权中,神木市木独石犁南―牛定壕区块煤炭勘探和神木市大保当―黑龙沟区块煤炭详查探矿权竞争最为激烈。
最终,神木能源集团牛定壕矿业有限公司以233.81亿元竞得神木市木独石犁南―牛定壕区块煤炭勘探探矿权,溢价率521.67%,成交金额创下陕西省历史最高纪录。
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则以125.28亿元竞得神木市大保当―黑龙沟区块煤炭详查探矿权,溢价率也高达467.37%。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煤炭之外,陕西的其他矿业权收益也有不少亮点。
去年12月9日和11日,陕西省安康市的两项普查探矿权出让项目:旬阳市财神庙一带玉石(绿松石)普查矿探矿权、白河县杨家沟玉石(绿松石)普查探矿权出让项目,采用挂牌出让交易方式,最终以高溢价竞价成交。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显示,上述两项目挂牌价合计803.85万元,成交价合计20763.85万元,平均升值率2483.05%。
其中陕西省旬阳市财神庙一带玉石(绿松石)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项目挂牌价385.48万元。竞价历时16天,限时报价持续18小时,经过898次激烈竞价,最终以20265.48万元成交,升值幅度高达19880万元,升值率高达5157%。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曾披露,近年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市场方式出让矿业权15宗的出让收益总计近500亿元(494.87亿元),有效保障着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推动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