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6日消息,江西恒杰运输有限公司因未经许可处置建筑垃圾,被青山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据《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年1月28日0点0分机动中队执法人员在青山湖大道晖燕国际大厦由南往北方向晖燕国际大厦附近拦停当事人赵星星驾驶江西恒杰运输有限公司车牌为赣M77272运输车辆项目上海建工,因未经许可处置建筑垃圾,违反了《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罚款10000元,档案编号:10010041。
江西恒杰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构成了未经许可处置建筑垃圾的违规行为。根据《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被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