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并原则同意示范园区建设总体方案。商务部亚洲司负责人就批复进行了解读。
一、批复出台的背景
中国和东盟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重要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和对外直接投资目的地。2021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提出,要全面发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作用,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共建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
印尼是东盟第一大经济体。中国和印尼双边互利合作有着巨大发展潜力。为落实习近平主席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同印尼“全球海洋支点”构想对接,推动高质量实施RCEP,深化与印尼地方经济合作,商务部会同福建省人民政府,依托中印尼“两国双园”,编制建设总体方案,共建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
二、批复的总体思路
示范园区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战略对接,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深化中印尼经贸合作,推动产业高效协同发展,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互补优势,探索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的国际分工合作模式,打造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交流新高地。
设立示范园区遵循三条基本原则: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市场主导,各方参与;创新引领,示范带动。
设立示范园区坚持分步实施,确定近中远三个阶段发展目标,最终实现到2035年,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中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提高,产业发展、开放合作、创新驱动、协同共进水平明显提升,产业和高端要素集聚功能显著增强,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贸易投资重要通道。
三、主要任务
《总体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13项工作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中印尼贸易新体系,提出了构建新型贸易合作模式、积极探索拓展金融服务、健全新型经贸协调推进机制、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4项任务。
二是打造一流的国际化示范园区,提出了全力打造国际渔业合作基地、加快建设中印尼食品产业园、加强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3项任务。
三是加强产业投资协作,提出了推动中印尼产业链整合提升、打造中印尼教育和卫生健康合作基地、强化产业合作标准化建设3项任务。
四是推进双方互联互通,提出了创建多式联运便捷通道、健全多层次交流交往机制、促进双边人员往来3项任务。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
商务部将按照批复要求,一是支持福建省抓实抓好建设总体方案落地见效,持续完善支持政策,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示范园区建设;二是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指导示范园区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三是充分发挥中印尼各层级合作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协调推动示范园区建设;四是进一步做好统筹协调、跟踪分析和指导服务,复制推广好现有成熟经验做法,支持示范园区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附件: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的批复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电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