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赣城投 (152341):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转让资产

2024年01月09日 经济刃舞 阅读(103960)

原标题:19赣城投 :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转让资产的公告

19赣城投 (152341):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转让资产

债券代码:1980362.IB 债券简称:19赣县城投债
152341.SH 19赣城投
184342.SH 22赣投01
2280156.IB 22赣县城投01
184343.SH 22赣投02
2280157.IB 22赣县城投02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售转让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赣县区国有企业党工委第六次会议研究、《赣州市
赣县区洋塘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及赣州市赣县
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赣州市赣县区国有资产服
务中心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赣州市赣县区城市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县城投”、“本公司”)
持有的赣州市赣县区洋塘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
偿划转至赣州市赣县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依据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总额占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年末
资产总额的比例,标的资产在上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占本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标的资产净额占本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年末净资产额的比例均未达到 50%,不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赣州市赣县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企业类型:事业单位
注册地: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灌婴路 1号总部经济大楼
东塔 10楼
负责人:谭远龙
注册资本:10万元
经营范围: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政
府采购、国有资产经营、政府投融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
部署,承担国有投资、股权管理、国有投资收益缴入国有资
本经营预算业务、政府投融资服务等职能。

(二)与发行人关系
赣州市赣县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主要财务情况
由于赣州市赣县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其最
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无法提供。

三、交易标的情况
公司名称:赣州市赣县区洋塘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 5月 25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所持有赣州市赣县区洋
塘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
有对赣州市赣县区洋塘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赣州市赣县区洋塘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
财务情况如下:

项目 2022年度/末(亿元)
资产总额 4.17
货币资金总额 1.21
负债总额 3.90
营业收入 2.87
净利润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0.25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0.16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注:2022年度/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出售转让赣州市赣县区洋塘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截至出售转让日,本公
司不存在对赣州市赣县区洋塘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赣州市赣县区洋塘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上述事项变动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
响。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2023年 9月 13日,本公司与赣州市赣县区国有资产服
务中心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赣州市赣县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赣州市赣县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甲方将持有的在赣州市赣县区洋塘工业区开发有限公
司出资额为 100万元(10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双方
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
未设置任何权利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或诉讼。

二、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如有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
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具
体情形以出资证明书载明为准,双方已确认无异议。

三、转让价款 0元。

四、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
约方造成的损失。

五、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文本一式四份,双方各
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五、相关决策情况
本次出售、转让资产事项已经交易双方内部决策通过,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出售、转让资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
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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