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晚间,国联股份(603613)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12月27日开盘,国联股份股价“一字”跌停。
同日,国联股份还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国联股份于2023年4月28日、5月16日两次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将部分交易调整为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对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2022年前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导致多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北京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刘泉、总经理钱晓钧、财务总监田涛负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鉴于公司被立案,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2年11月24日收盘时持有国联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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