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编辑发展水平和前景,和政策密切相关。
目前从全世界范围来看,政府对基因编辑监管没有对待转基因严格,核心原因是基因编辑没有外源基因,有些国家直接当做传统作物对待。
比如美国,如果最终产品含有外源基因或DNA,则按转基因作物的监管政策监管,如果最终产品不含外源基因或DNA,不需要监管,只需登记备案,按常规的非转基因作物进行商业化应用。包括基因敲除、 碱基替换、插入(插入基因或DNA可通过传统育种获得)、在编辑过程中引入了转基因(编辑载体)但通过自交分离而最终品种不含编辑载体。
除美国以外,采用类似政策的国家有加拿大、巴西等。日本反对转基因,但日本基因编辑产品已经面世。印度、孟加拉等国家还在讨论对待基因编辑的态度。
不过欧盟对于基因编辑持审慎态度,2018年7月25日欧盟最高法院裁定,如果在一种作物使用了突变技术(包括化学诱变和辐射诱变等),那么这种作物就应该视为GMO(基因修饰生物),就要用现有的欧洲GMO管理条例进行监管。该指令认为,只要一种生物的遗传物质发生了改变,且“不是通过交配和/或自然重组而自然地发生”,就应被定义为GMO。也就是说,太空育种也会列为监管范围。
我国基因编辑监管政策介于严格和宽松之间,整体上要比转基因监管政策宽松很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批准需要6年,基因编辑生产安全证书则缩短至1―2年。
基因编辑技术可以应用于人、动物和植物,在人体上的使用牵涉到伦理问题,会严格限制不能遗传,只能治疗某些疾病,监管最为严格。动物育种有成本问题,供实验的标本价格高,繁育时间和数量都受限制。植物育种一次可以生产很多标本,价格便宜。
植物育种出现问题,比如基因编辑如果有不好的性状,丢弃则可,只要有合格品就是成功。但是动物如果出现不好的编辑结果,会面临伦理问题,在选育上比较困难。
我国对转基因态度审慎,多年过去能支撑下来的研究机构寥寥无几,对基因编辑较为宽松,目前研究机构众多,呈现百花齐放之姿态。
如果基因编辑可以让科学家获得回报,让投入其中的资金能获得利益,那么基因编辑技术将会获得更大发展,加快良种推出,造富国民。
即使是医疗领域,基因编辑在逐步获得突破。上个月,人类首款基因编辑药物获批上市,英国批准两家医药公司合作开发治疗某些贫血病的基因编辑药物,该病治疗此前只能靠骨髓移植。这个月,美国也批准了首个基因编辑治疗药物Casgevy。
相关药物获批,让业内大为振奋,这说明即使在管控最严格的领域也可以进入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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