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风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6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 12月 22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 12月 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 12月 22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 12月 2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 8号公司会议
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武钢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1,346,412,84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1.8672%。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名,持有股份数 769,675,592
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649%,其中现场出席
会议的 A股股东 6名,持有股份数 572,664,23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326%;现场出席会议的 H股股东 1名,持
有股份数 197,011,362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32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 A股股东 39名,持有股份数 576,737,250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351%。
董事六名,监事四名,高管人员四名,其中董事武钢先生、曹志
刚先生、刘日新先生、杨丽迎女士、曾宪芬先生及魏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律师及点票监察员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
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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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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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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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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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数 |
占比 |
股数 |
占比 |
股数 |
占比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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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关于申请 2024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A 股)预计额度的议 案》 |
1,337,146,851 |
99.3118% |
6,396,210 |
0.4751% |
2,869,781 |
0.2131%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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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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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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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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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数 |
占比 |
股数 |
占比 |
股数 |
占比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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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关于申请 2024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A 股)预计额度的议 案》 |
278,397,279 |
96.7789% |
6,396,210 |
2.2235% |
2,869,781 |
0.9976%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A股股东表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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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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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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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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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数 |
占比 |
股数 |
占比 |
股数 |
占比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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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关于申请 2024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A 股)预计额度的议 案》 |
1,148,232,235 |
99.8983% |
1,169,245 |
0.1017% |
0 |
0.0000%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H 股股东表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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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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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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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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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数 |
占比 |
股数 |
占比 |
股数 |
占比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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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关于申请 2024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A 股)预计额度的议 案》 |
188,914,616 |
95.8902% |
5,226,965 |
2.6531% |
2,869,781 |
1.4567% |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7日刊载于《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第 1.00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三峡新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352,723,945股)未出席表决,因此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监票与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吴琥律师、李琳楚律师出席、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2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