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中矿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3-150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8日
7、出席对象:
(1)2023年12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55号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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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9.0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
√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除议案1、议案2、议案3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外,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议案1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月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月2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黄河大街55号;邮编01401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者出席。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云娥
联系电话:0472-5216664
传真:0472-5216664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03”,投票简称为“大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大中矿业股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大中矿业股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股东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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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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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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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累积 投票提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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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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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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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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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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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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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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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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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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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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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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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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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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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 此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② 对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子议案的个数。
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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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 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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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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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账户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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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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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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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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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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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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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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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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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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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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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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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