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3兴城Y6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代码: 148033.SZ 债券简称: 22兴城Y1 债券代码: 148034.SZ 债券简称: 22兴城Y2 债券代码: 148116.SZ 债券简称: 22兴城Y3 债券代码: 148117.SZ 债券简称: 22兴城Y4 债券代码: 148135.SZ 债券简称: 22兴城Y6 债券代码: 148315.SZ 债券简称: 23兴城Y1 债券代码: 148316.SZ 债券简称: 23兴城Y2 债券代码: 148351.SZ 债券简称: 23兴城Y3 债券代码: 148401.SZ 债券简称: 23兴城Y5 债券代码: 148402.SZ 债券简称: 23兴城Y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发生变动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2023年 12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重要声明.......................................................................................................................1
一、公司债券注册情况...............................................................................................3
二、公司债券主要条款...............................................................................................3
(一)22兴城Y1.................................................................................................3
(二)22兴城Y2.................................................................................................3
(三)22兴城Y3.................................................................................................4
(四)22兴城Y4.................................................................................................5
(五)22兴城Y6.................................................................................................5
(六)23兴城Y1.................................................................................................6
(七)23兴城Y2.................................................................................................7
(八)23兴城Y3.................................................................................................7
(九)23兴城Y5.................................................................................................8
(十)23兴城Y6.................................................................................................8
三、重大事项...............................................................................................................9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9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11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11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11
一、公司债券注册情况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693号”文同意注册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并在该批文项下发行“22兴城Y1”“22兴城Y2”“22兴城Y3”“22兴城Y4”“22兴城Y6”“23兴城Y1”“23兴城Y2”“23兴城Y3”“23兴城Y5”“23兴城Y6”等多期债券,由国泰君安担任受托管理人。
二、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一)22兴城 Y1
1、债券名称: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发行规模及余额:发行规模5.00亿元,当前余额5.00亿元。
3、债券期限:基础期限为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4、票面利率:2.82%。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起息日:起息日为2022年8月17日。
7、付息日: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最新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
(二)22兴城 Y2
1、债券名称: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发行规模及余额:发行规模15.00亿元,当前余额15.00亿元。
3、债券期限:基础期限为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4、票面利率:3.30%。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起息日:起息日为2022年8月17日。
7、付息日: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最新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
(三)22兴城 Y3
1、债券名称: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发行规模及余额:发行规模10.00亿元,当前余额10.00亿元。
3、债券期限:基础期限为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4、票面利率:2.96%。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起息日:起息日为2022年11月9日。
7、付息日: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11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最新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
(四)22兴城 Y4
1、债券名称: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2、发行规模及余额:发行规模10.00亿元,当前余额10.00亿元。
3、债券期限:基础期限为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4、票面利率:3.58%。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起息日:起息日为2022年11月9日。
7、付息日: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11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最新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
(五)22兴城 Y6
1、债券名称: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2、发行规模及余额:发行规模13.00亿元,当前余额13.00亿元。
3、债券期限:基础期限为2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4、票面利率:3.75%。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起息日:起息日为2022年12月6日。
7、付息日: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23年至2024年每年的1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最新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
(六)23兴城 Y1
1、债券名称: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发行规模及余额:发行规模10.00亿元,当前余额10.00亿元。
3、债券期限:基础期限为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4、票面利率:3.27%。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起息日:起息日为2023年6月9日。
7、付息日: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6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最新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
(七)23兴城 Y2
1、债券名称: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发行规模及余额:发行规模10.00亿元,当前余额10.00亿元。
3、债券期限:基础期限为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4、票面利率:3.85%。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起息日:起息日为2023年6月9日。
7、付息日: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6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最新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
(八)23兴城 Y3
1、债券名称: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发行规模及余额:发行规模9.00亿元,当前余额9.00亿元。
3、债券期限:基础期限为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4、票面利率:3.40%。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起息日:起息日为2023年6月28日。
7、付息日: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6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最新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
(九)23兴城 Y5
1、债券名称: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2、发行规模及余额:发行规模13.00亿元,当前余额13.00亿元。
3、债券期限:基础期限为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4、票面利率:3.40%。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起息日:起息日为2023年8月2日。
7、付息日: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8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最新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
(十)23兴城 Y6
1、债券名称: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2、发行规模及余额:发行规模5.00亿元,当前余额5.00亿元。
3、债券期限:基础期限为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4、票面利率:4.03%。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起息日:起息日为2023年8月2日。
7、付息日: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8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最新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
三、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22兴城Y1”“22兴城Y2”“22兴城Y3”“22兴城Y4”“22兴城Y6”“23兴城Y1”“23兴城Y2”“23兴城Y3”“23兴城Y5”“23兴城Y6”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董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表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任职起止时间 |
1 |
李鸣琴 |
2022.08-2023.12 |
李鸣琴,男,1972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历任红旗玻璃厂办公室副主任,成都市府南河管委办计财处负责人,成都市府南河综合整治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成都干道建设开发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成都城投地产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成都城投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成都燃气公司董事,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根据《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李定葵等4人职务任免的通知》(成国资人[2023]91号),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研究同意李定葵任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免去李鸣琴的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3、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表新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任职起止时间 |
1 |
李定葵 |
2023.12至今 |
李定葵,男,1973年生,研究生学历,电力工程技术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曾历任国家电力公司成都勒察设计研究院导流设计室副主任,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局局长助理,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都市温江区规划管理局(测绘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成都市温江区规划管理局(测绘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主任),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成都市温江区规划管理局(测绘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主任),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成都市温江区规划管理局(测绘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挂职任成都地铁公司总经理助理),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实业公司总经理(兼),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兴蓉集团副总经理,成都环境集团副总经理,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都市应急局副局长(兼)。现任成都兴城4、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人员变动事宜已履行相应内部程序,符合发行人章程约定。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本次董事变动为发行人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变动后,发行人的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目前,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秩序良好,并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内部控制制度等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生产经营的有序推进。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作为上述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董事发生变动的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蔡晓伟
联系电话:021-38032644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