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上市公司“发钱”的现金分红新规落地。
12月15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与之相应的,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沪深证券交易所同步修改完善规范运作指引,明确操作性要求。据记者了解,深交所修订了主板、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涉及现金分红相关条款,并于12月15日正式对外发布。
除了引导上市公司形成中期分红习惯之外,修订的规则还对长期不分红的“铁公鸡”、以及不合理的“土豪式”分红作出相应约束,从而引导上市公司更为积极、合理的分红。
提出更为明确的分红指引
作为回馈投资者的重要手段,上市公司分红往往是投资者喜闻乐见的举措。
证监会发布的现金分红新规,意在督促公司在章程中细化分红政策,明确现金分红的目标,更好稳定投资者预期,对不分红的公司加强制度约束督促分红;对财务投资较多但分红水平偏低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督促提高分红水平。
此外,新规加强了对超出能力分红的企业作出约束,引导合理分红;引导公司在章程中制定分红约束条款,防范企业在利润不真实、债务过高的情形下实施分红,放大风险。
在流程上,新规简化了中期分红程序,进一步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同时,删除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强制要求,调整为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的,有权发表意见。
基于证监会统一部署,深交所修订了主板、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涉及现金分红相关条款。
据了解,在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分红方面,深交所一方面强化对分红未达一定比例公司的信息披露监管。对于符合条件的主板公司不分红或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创业板公司不分红或者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要求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推动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并新增关于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的信息披露要求。
另一方面,深交所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等非经营性投资规模较大但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增加信息披露要求,以督促公司更好回报投资者。这无疑是对长期不分红的“铁公鸡”提出更为明确的分红指引。
在业内看来,审慎合理的分红策略,能够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成长性和吸引力,股利平滑传递的积极财务信号会对上市公司产生积极的“化学反应”,进而影响二级市场股价表现。
近年来,深市公司分红意愿及能力明显增强,尤其是近五年深市平均股利支付率稳步提高。数据显示,从2018年的28.3%增长至2022年的32.1%,累计分红超1.74万亿元,分红金额年均复合增长率13.35%,高于同期净利润增速。
提升上市公司分红频次
在推动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方面,深交所明确年度股东大会可以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和上限。同时,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
也就是说,修订规则鼓励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分红频次,“新规有助于减少公司冗余资金、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引导公司聚焦主业。”某头部券商人士告诉记者。
据记者观察,深市上市公司近年来分红频次明显提升。尤其是在今年,上市公司半年度分红和三季度分红积极性大幅上升。
据此前统计,截至今年8月31日,深市89家公司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相比去年同期增长53%,分红超173亿元。其中分红总额前三名(均超10亿)包括:双汇发展每10股派息7.5元,共派25.98亿元;潍柴动力每10股派息2.26元,共派19.52亿元;藏格矿业每10股派息8元,共派12.56亿元。
另外,中期每股分红派息5元以上的深市公司有22家,其中每股分红派息10元以上的4家,包括:永兴材料每10股派息10元,共派5.39亿元;兴齐眼药每10股派息10元,共派8855万元;鸿铭股份每10股派息10元,共派5000万元;爱美客每10股派息18.48元,共派约4亿元。
另外,三季度分红比例增长幅度也不遑多让。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1日,深市共25家上市公司披露2023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数量较去年已实现翻倍;累计分红金额约98.7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近60%。
三季度分红总额前三名包括:迈瑞医疗每10股派现43元,共派52.13亿元;大华股份每10股派现3.1元,共派10.16亿元;龙佰集团每10股派现3元,共派7.16亿元。此外,大族数科、中集环科、联发股份、奥士康等公司前三季度每10股派息均在5元以上。
其中,迈瑞医疗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73亿元,同比增长17.20%,实现归母净利润98亿元,同比增长21.38%。在业绩支持下,该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回报需求和公司长远发展,推出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3元,合计派现52.13亿元。这是迈瑞医疗上市以来首次进行三季度分红。
给欠合理的“土豪式”分红敲警钟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订还涉及引导上市公司合理分红。深交所提到,针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佳、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等情形的公司,提高分红信息透明度,督促公司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等。
同时,修订规则明确,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近年来,部分上市公司不同寻常的“土豪式”分红时而引起监管与市场关注。中金公司此前一份研报也提到,与境外成熟市场相比,A股仍有需要优化的部分,例如个别公司超出能力异常分红,可能损害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需要及时引导规制。
此外,这种“土豪式分红”还会引起市场对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等猜测。
从整体上看,深交所本次修订现金分红相关条款,一方面持续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分红,推动提高上市公司分红水平,同时鼓励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另一方面,提高现金分红信息披露透明度,引导上市公司合理分红。
记者获悉,接下来深交所将按照证监会部署安排,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引导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规范分红行为,持续培育壮大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上市公司群体,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编辑:舰长
审核:木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