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对个人李俊丰因出借其名下安信证券信用账户给其他人使用进行了调查和审理,并依据相关法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调查发现,在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李俊丰将其在安信证券深圳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开立的信用账户出借给李某臻操作,买卖了“*ST跨境”等23只股票,其中买入成交总量为4,348.68万股,交易金额高达43,216.86万元;卖出成交总量为3,734.61万股,交易金额达到35,747.44万元。账户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李某臻,并主要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该违法事实有交易记录和银行流水等证据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李俊丰的行为构成了出借证券账户,违反了法律规定。基于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给予李俊丰责令改正的处分,并对其进行警告,同时处以5万元罚款。李俊丰须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的15日内,将罚款汇交至指定的中国证监会开户银行,并提交付款凭证复印件以备案。尽管李俊丰有权提起复议或诉讼,但上述罚款决定在此期间将继续执行。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