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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苏显泽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徐波先生、叶继德先生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 91,151股、43,688股及 14,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85%。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并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告知公司其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并承诺自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起三个月内,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苏显泽先生、财务总监徐波先生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叶继德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49,76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85%,减持时间为自2023年9月1日起的六个月内(如遇窗口期则不得减持)。具体内容可参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苏显泽先生、财务总监徐波先生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叶继德先生1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 |
苏显泽 |
集中竞价交易 |
10月 31日 |
49.80 |
91,151 |
0.0113% |
徐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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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31日 |
50.05 |
43,600 |
0.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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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1日 |
50.60 |
88 |
0.0000% |
叶继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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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31日 |
49.98 |
14,786 |
0.0018% |
合计 |
149,625 |
0.0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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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
|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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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
苏显泽 |
无限售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
364,602 |
0.0452% |
273,451 |
0.0339% |
徐波 |
无限售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
130,303 |
0.0161% |
86,615 |
0.0107% |
|
有限售流通股 |
103,000 |
0.0128% |
103,000 |
0.0128% |
叶继德 |
无限售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
39,143 |
0.0048% |
24,357 |
0.0030% |
|
有限售流通股 |
41,000 |
0.0051% |
41,000 |
0.0051% |
合计 |
678,048 |
0.0840% |
528,423 |
0.0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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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苏显泽先生、财务总监徐波先生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叶继德先生自愿承诺自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起三个月内(2023年 11月 1日至 2024年 2月 1日),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限内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主体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说明
1、上述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苏显泽先生、徐波先生和叶继德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减持方式、数量和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苏显泽先生、徐波先生和叶继德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 苏显泽先生、徐波先生和叶继德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并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